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2 16:29:12 点击率: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GDFY-17DH1GH507-01】
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7年6月21日就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DFY-17DH1GH507-0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GDFY-17DH1GH507-01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项目内容: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2、数量:一项;
3、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捌拾壹万壹仟零叁拾捌元肆角贰分(¥811,038.42元)。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1、采购公告日期:2017年5月26日
2、采购公告媒体: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④肇庆市政府采购网(www.zqgpo.gov.cn);⑤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haoqing.gov.cn);⑥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fyzbcg.com/)等媒体登载采购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7年6月21日
2、评审地点:评标地点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室(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3、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李剑强
4、评审委员会成员:李剑强、郭鹏、黄玉红、陈伟宁、李昕(采购人代表)。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如下: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50% | 比例20% | 比例30% | 100% | ||||
1 | 广东顺德明明通警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49.50 | 18.00 | 28.67 | 96.17 | 1 |
2 | 深圳市悦峰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37.33 | 0.00 | 30.00 | 67.33 | 2 |
3 | 深圳福祚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37.00 | 0.00 | 28.57 | 65.57 | 3 |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广东顺德明明通警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种法龙
中标金额:¥806,135.00元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中标单位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德国际商业城A区叁座首层417-418号之三
主要中标设备信息:
序号 | 分项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 | 高清庭审主机 | 深圳顺泰伟成、AVST-Q800 | 3 | 63,800.00 |
2 | 数字化庭审系统软件 | 深圳顺泰伟成、AVST-G7 | 1 | 50,000.00 |
3 | 开庭公告系统软件 | 深圳顺泰伟成、G7-G | 1 | 13,500.00 |
4 |
远程模块 | 深圳顺泰伟成、S500 | 1 | 15,800.00 |
5 |
触摸中控屏 | 深圳顺泰伟成、CLW-90 | 3 | 9,000.00 |
…… |
感谢各供应商对我公司采购工作的支持,请中标单位尽快与用户单位联系(三十天内)并签订采购合同;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本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十、请中标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
收 款 人: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黄岗分理处
账 号:44050170860500000033
汇入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财务联系人:0758-2203589
联 系 人:陈小姐
十一、采购人、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先生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83188511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8-2202885
传真电话:0758-2203589
电子邮箱:gdfyzb@163.com
十二、文件公示: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或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