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公安局采购执法记录仪的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04 15:03:49 点击率:
广宁县公安局采购执法记录仪的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GDFY-20GN2XHC05-01】
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宁县公安局的委托,于2020 年12月30日就执法记录仪采用询价采购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FY-20GN2XHC0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执法记录仪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20,000
四、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军达电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王清红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湖中路可园15栋C单元103
六、报价明细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交货期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执法记录仪 | DSJ-HDAK3A1 | 200台 | 2,090.00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包括设备到位、安装、验收,能交付用户使用) | 418,000.00 |
成交金额:¥418,000.00元
七、评审日期:2020-12-30 评审地点: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张社全 成员:蔡远照、张翠兰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询价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627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最低价法成交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 报价人名称 | 报价总价 (人民币:元) | 交货期 |
No.1 | 深圳市军达电子有限公司 | ¥418,000.00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包括设备到位、安装、验收,能交付用户使用) |
No.2 | 深圳市善胜科技有限公司 | ¥419,000.00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包括设备到位、安装、验收,能交付用户使用) |
No.3 | 广东众察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419,600.00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包括设备到位、安装、验收,能交付用户使用) |
备注: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8-220288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8-866022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肇庆市端州区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
联系人:车意
联系电话:0758-2202885
传真:0758-2203589
邮编:526060
(三)采购人:广宁县公安局
地址:广东省广宁县南街镇南东三路76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8-8660222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