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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公安局防暴运兵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1-16 12:08:10点击率: |
广宁县公安局防暴运兵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GDFY-17GN1CHA03-01】 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宁县公安局的委托,于2017年11月13日就防暴运兵车(项目编号:GDFY-17GN1CHA03-01)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宁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防暴运兵车 三、项目编号:GDFY-17GN1CHA03-01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项目内容:
2、详细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3、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柒拾柒万壹仟捌佰元整(¥771,8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六、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1、采购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日 2、采购公告媒体:①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②肇庆市政府采购网(www.zqgpo.gov.cn);③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haoqing.gov.cn);④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fyzbcg.com/)等媒体登载采购公告。 七、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7年11月13日 2、评审地点:评标地点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3、磋商小组负责人:张宗宏 4、磋商小组成员:黎继良、苏建灵 八、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如下: 综合评分法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备注: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九、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广东宝龙汽车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雁来 成交金额:¥770,000.00元 成交单位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创业路8号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正式交付使用
主要报价信息:
感谢各供应商对我公司采购工作的支持,请成交单位尽快与用户单位联系(三十天内)并签订采购合同;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本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十、请成交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缴纳成交服务费: 收 款 人: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黄岗分理处 账 号:44050170860500000033 汇入地点:广东省肇庆市 财务联系人:0758-2203589 联 系 人:陈小姐 十一、采购人、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宁县公安局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758-8660222 2、采购办联系方式: 采购办名称:广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758-8633767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8-2202885 传真电话:0758-2203589 电子邮箱:gdfyzb@163.com 十二、文件公示:文件下载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或广宁县公安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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