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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鼎湖中学食堂食材及预包装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 发布时间:2026-09-21 17:19:28点击率: |
肇庆鼎湖中学食堂食材及预包装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DFY-26DH1GH-08 项目名称:肇庆鼎湖中学食堂食材及预包装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75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采购包2(预包装食品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预留部分采购包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上述分包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分包意向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意向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分包意向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上述分包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分包意向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意向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分包意向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意向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注:①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②《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③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采购包2(预包装食品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预留部分采购包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微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上述分包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分包意向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意向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分包意向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上述分包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分包意向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意向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分包意向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及意向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注:①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②《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③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须与食品相关)(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使用其规定)。 采购包2(预包装食品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须与食品相关)或提供投标人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备案证明(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使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1日至2026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10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肇庆鼎湖中学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桂城新广路70号 联系方式:0758-2698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 联系方式:0758-22028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8-2202885 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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