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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广茂铁路新桥道口立交化改造工程及新建村道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
发布时间:2021-05-11 17:06:09点击率: |
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人民政府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广茂铁路新桥道口立交化改造工程及新建村道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计划备案号:441283-2021-006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FY-21GY3CH406-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广茂铁路新桥道口立交化改造工程及新建村道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5月0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磋商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原因:磋商公告、磋商文件部分内容需要调整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 ①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银行划帐或电汇等方式从磋商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中转出提交,并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收到为准,磋商响应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如汇错帐号或其他因素导致无法准时到账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现更正为:“2、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银行划帐或电汇等方式从磋商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中转出提交,也可以选择银行或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等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若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时,并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收到为准,磋商响应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如汇错帐号或其他因素导致无法准时到账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②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中“3.6.3 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金方式,同时不接受以现金、个人帐户、分支机构帐户转入保证金帐户的方式)提交,支付人必须为本项目磋商响应供应商。若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时应在用途栏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分包编号及名称(如有),并且确保于《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汇错帐号作废标处理)。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 现更正为: “3.6.3 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现金方式,同时不接受以现金、个人帐户、分支机构帐户转入保证金帐户的方式)提交,支付人必须为本项目磋商响应供应商,也可以选择银行或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等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若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时应在用途栏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分包编号及名称(如有),并且确保于《磋商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汇错帐号作废标处理)。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报价保证金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予以拒绝。” 2、原磋商文件中涉及“项目负责人资格: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若属广东省外企业要求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现更正为:“项目负责人资格: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若属广东省外企业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05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磋商公告及原磋商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名 称: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肇庆市高要区新桥镇联兴路62号 联系方式:0758-847130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岗尾村村东大道南一巷15号一楼 联系方式:0758-220288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8-2202885 广东方元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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